2009年12月9日,正在澳门办理公事的我院院长米健教授专程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拜会了检察长何超明先生,代表研究院向他颁发了聘其担任顾问的聘书。何超明检察长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杰出司法工作者,有很深的法学造诣,长期关心支持内地的法学教育,并与我校有着良好的合作。我院成立之际,何超明检察长欣然接受邀请受聘担任我院顾问。何超明检察长接受米健院长的聘书时表示,今后将更加关注比较法学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四地的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与学术交流做出更大的努力。同时,感谢比较法学研究院的邀请和聘任,祝愿比较法学研究院取得更大的发展与进步,并希望能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