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博士招生

比较法学研究院关于开展硕博贯通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9 16:45    点击数:    来源:


为鼓励我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完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推进学术型研究生一体化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自2023年开展硕博贯通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招生计划


0301Z3比较法学


比较公法

解志勇

1

 

二、申请条件

硕博贯通研究生选拔对象仅为我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博士类别仅限非定向就业。鼓励本院优秀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攻读硕博贯通研究生。申请硕博贯通研究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预期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前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通过硕士阶段中期考核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

(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

(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550分,或托福95分、雅思6.5分以上,其他小语种具有同等水平的成绩证明。

(七)申请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原则上不得跨学院、跨一级学科申请。

(八)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9月30日12:00 — 10月5日16:00

报名网址:研究生系统-硕博贯通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并按以下材料清单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

1.应提交一篇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个人独立撰写的学术论文。论文应按照学术论文写作规范进行写作,应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正文部分不少于1万字)、注释和参考文献等部分。申请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如发现抄袭剽窃情节严重的,以及购买或由他人代写论文经查实的,将按照考生道德品质和诚信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处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

3.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4.可提交校级以上(含校级)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申请人认为可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者,不予受理其申请。

(2)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要求:需用原件扫描,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并编号,逐项分别扫描成单独PDF格式文件,将所有文件打包为一个文件压缩包后上传,请勿设置文件查看或解压缩密码。

(3)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志愿,以系统中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为准。

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必须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且申请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确定

报名结束后,学院对申请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院网站公示。

 

五、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复试考核拟定于2022年10月10日至30日间进行。复试具体时间、考核安排之后另行通知。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

(二)考核内容

硕博贯通研究生复试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如因疫情影响需作更改将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六、成绩组成

总成绩(100分)=外国语面试(100分)*20%+专业课面试(100分)*80%

 

七、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名单根据申请者考核总成绩排序录取,录取考生专业课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总成绩不低于60分。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硕博贯通研究生在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前未达到我校相关录取条件的,录取资格无效。

硕博贯通研究生拟录取后,将学籍从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正式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执行博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

 

八、联系咨询

比较法学研究院办公室科研楼B307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242

电子邮箱:ccl_cupl@126.com

 

 

比较法学研究院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