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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传承与发展”暨建院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 “养老服务模式的制度构建与法律完善”学术研讨会成功举行

日期:2019-11-22 16:47      点击数:     来源:

11月22日上午,由我院港澳台法学研究所主办的“养老服务模式的制度构建与法律完善”主题学术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成功召开。会议邀请来自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养老产业、律师界等实务部门的代表共同探讨构建我国养老服务模式的法律问题。此次会议也是我院“比较法传承与发展”暨建院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我校副校长时建中,我院院长解志勇,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副处长李树丛于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由我院港澳台法学研究所所长徐妍主持。

时建中在致辞中首先祝贺了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通过对数据所表现的中国老龄化社会趋势的专业分析,指出了本次会议的现实意义与研究目的。本次会议的主题不仅包括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障碍与制度构建,同时也包括对关系主体的权益保护以及制度供给与配套制度建设,全方面地、系统地呈现了养老服务模式构建的全貌。

解志勇在致辞中代表我院对各位参会的专家、学者、律师以及实务界人士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对学术研究表示支持与感谢。解志勇分析了当下面临的人口问题的严峻情况,指出人口发展变老的方向以及所带来的一些转变,奠定了本次会议讨论的背景基础。

冯彦君在致辞中指出了养老服务模式的研究背景与社会条件。通过对中央的各种文件的分析把握,确定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这样一个高层的理念,体现了高层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并提出人口老龄化、健康中国战略、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三大背景;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相结合、医养康养相结合,事业与产业相结合、养老与敬老相结合这四大结合与多元化、社会化、智能化、法制化、专业化这五大目标,高屋建瓴地为本次会议勾勒了关于养老服务的制度构建和法律完善的这样的一个路线图。

李树丛对出席会议表示荣幸与感谢。他表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全方面的综合营运,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这样一个特点,同时通过对历任政府与中央文件在不断变革中的社会调整的分析,强调了法律解读的至关重要性,强调对于这样一个课题,光靠总体上的设计是不够的,更需要法律制度层面的细化。最后阐述了对于老龄问题的处理需要积极与稳定的态度。

随后的研讨分为三个单元。

第一单元以“养老服务模式发展中的现实障碍与制度构建”为议题,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中民养老规划院院长苏志钢等五位发言人分别从制度构建、修法改法等方面展开思考,建言建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保险法研究中心太月则从责任平衡和子女责任的视角出发进行嘉宾与谈。

第二单元则围绕“养老服务模式构建中的主体权益保护与法律服务”展开,由华润置地华北大区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沈毅主持。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陈洪忠等五位发言人,针对主体的权利义务分配、养老机构面临的风险和传统文化助力养老等方面进行探讨,从宏观与具体、历史与现状等多角度、多层次指出目前所面临的实务上的一些问题。北京律协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律师郑杰与《比较法研究》杂志编审幸颜静从养老机构等方面进行了与谈。

会议第三单元主题为“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与配套制度建设”,由徐妍副教授担任单元主持人,邀请到大连海事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博士李敏等五位发言人,以及我院副教授何启豪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腾与谈,指出养老模式构建的税收制度构建与相应一系列配套制度问题

通过本次会议,各位专家学者对“养老服务模式的制度构建与法律完善”的现实性与紧迫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并就建构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展开了针对性的讨论,这对接下来的养老服务问题的制度解决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本次研讨会只有短短四小时,但与会专家学者的思想碰撞与智慧火花,必将在以后的制度构建中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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