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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法文化的对话”研讨会成功举行

日期:2016-06-15 00:00      点击数:     来源:

6月14日晚,由我院比较法研究所与法学院法律史所联合主办的“中西方法文化的对话”主题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比较法研究所所长王志华教授主持,法律史所所长崔林林教授、副所长李超教授、比较法研究所潘灯老师出席了研讨会,法律史所郭琛老师、比较法研究所俞飞老师作点评人。活动的新颖形式和热烈气氛吸引了许多不同院系的不同专业的老师和同学前来参与讨论。

此次研讨会以“中西方法文化的对话“为主题,旨在进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传统之间的交流和碰撞。研讨会共分为中西方法文化展示、自由讨论、老师总结三个部分。首先,分别由法律史所的学生付宁馨和比较法学研究院的学生吕泽君分别代表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传统进行展示。

付宁馨同学以《唐律疏议》为起点,生动形象地展示了中国古代立法技术的高超和法律价值的超前。她引经据典,通过古代法典原文再现和古代经典案例展示,说明了中国古代法文化传统中的精髓与糟粕,博得了满堂掌声。

而吕泽君同学则以宏观的角度来审视西方法律传统,从地理、民族、宗教各个领域对西方法文化加以特质上的界定,描绘出了一副宏大的西方法文化的图景,最后高度概括了西方法的精神和历史价值,并进行了积极评价。

两位同学的展示结束后,郭琛老师和俞飞老师分别对友院学生的发言进行了恳切的点评。俞飞老师肯定了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有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值得学习,郭琛老师则回应称希望我们今天的中法史研究能够避免不自觉的中国中心观,而树立一种时空感。然而,究竟是东方还是西方更亮些?双方你来我往,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研讨会的热烈气氛达到了高潮。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旁听的老师、同学也纷纷发表自己的见解。其中,与会的人权研究院杨勤活教授首先肯定了比较法学研究院吕泽君同学发言中对西方法传统文化价值的总体把握和评价,并指出,在中西方法文化之中一个共同的东西就是人权问题。在中国当下发展阶段,与西方工业革命时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在中国社会谈人权,是一件不得不做也必须要做的事情,是社会发展至今的必经之路。

还有一些中法史、外法史甚至是外语专业的同学,以自己的学科专业为基础,都提出了独特的见解。其中一个同学说到,每个文化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对于我们当下的法律研究,应该是选取每个文化中有意义的部分,最好是能深入到技术层面。

研讨会接近尾声,大家都还意犹未尽,相谈甚欢。法律史所所长崔林林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会议的形式和内容,并与比较法学研究院的老师们达成共识将两院之间这样的学术研讨会活动做成一个传统,一直延续下去,促进彼此之间学术的交流和共同进步,并确定下学期举办第二次“中西法文化对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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