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我院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举办了关于美国《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的圆桌讨论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和数个国内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参加了讨论。中心邀请了美国Shearman&Sterling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国际税务律师Peter H. Blessing对美国近期为实施FATCA而提出的政府间协议模式进行讲解,并与中国政府部门人士就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此提议的回应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FATCA法案旨在于促使非美国银行、金融中介机构、投资工具和特定保险公司就美国人所持有的账户向美国国税局申报信息,协助美国政府打击美国纳税人的离岸避税行为。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内税务局于2012年2月8日发布了FATCA拟定实施规章,同时与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英国就政府间实施FATCA的方案发布了联合声明。根据该国际合作框架,为收集和交换合作国家中美国人士持有账户的信息以及美国内合作伙伴居民账户的信息,美国将与各合作国家计划签署互惠协议。各合作国家将(i)实施立法要求外国金融机构收集规定的信息,并向合作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ii)促使合作国家的外国金融机构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措施以识别美国账户;以及(iii)将外国金融机构申报的信息自动转达美国。
FATCA的实施对国际金融市场和中国金融机构都会产生巨大影响。比较财税法研究中心在2011年下半年完成了财政部委托的《中国应对FATCA的法律分析》课题,并在2012年应相关部委邀请继续对FATCA实施中的法律问题推进专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