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研究
【作者】闫闰(比较法学研究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摘要】本文就我国公司法中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可否部分行使展开论述,笔者阅读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和理论知识,综合三种主流观点,通过对股权的研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认识,对转让股东、受让人、老股东、公司利益的权衡,分析得出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可以部分行使的结论,前提是保证转让股东的转让权顺利行使,而对这个前提的理解是本文重点突出的地方,笔者认为是要保障转让股东的转让所得利益,并在一定期限内保障股权顺利转让,而为实现这一目的,就不得不解决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所带来的实际操作问题,笔者就此在正文最后部分给出了解决方案和措施。
闫闰+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研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