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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召开理论学习会 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

日期:2020-12-03 14:14      点击数:     来源:

11月24日上午,比较法学研究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在科研楼B206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出席,校党委第八巡察组组长马华山、联络员孙黎萌应邀列席,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院党委书记王芳主持会议。

王芳首先传达了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介绍了与会人员,并说明了本次集体学习会议的主要流程。本次集体学习将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两个专题开展研讨,分别邀请院党委委员、院长解志勇和党小组组长、中美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何启豪分享学习心得,之后由与会老师进行交流讨论。

解志勇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后简称《建议》),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全会之后,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对于我校发展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于10月29日审议通过并公布,肯定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并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提出了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以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主要目标等内容。他还结合实际具体讲述对《建议》的认识和理解。

何启豪从两个方面分享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心得。一是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认识,会议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要节点,过去八年通过扫黑除恶、司法改革等各种举措推进依法治国,到如今确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先破后立”对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节点意义。二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分为十一项要求,十一个坚持,其中两方面与人才培养关系密切。其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法治思维推动国际治理、应对国际挑战;其二,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应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法治人才。

与会人员进行充分交流讨论,王志华、薄燕娜、冯恺、丁洁琳、刘铭、杨明荃等人围绕研究生培养、师德师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实际工作纷纷畅谈心得体会。

解志勇代表理论中心组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期这一特定历史阶段回答了重要问题,中国要继续并应当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校作为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应当积极承担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并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会后,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所思所想撰写了理论学习心得,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成果。下一步,我院各党支部将开展理论学习,并联合班级、团支部开展主题学习活动,在全院上下营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心聚力为法治人才培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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