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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我校第七届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暨教代会代表和工会干部培训会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举行。全国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北京市教育工会主席史利国,学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教代会工会主席冯世勇出席了会议。学校教代会代表、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副主席李净主持。
冯世勇首先致辞,他代表学校、工会和教代会对上级教育工会一贯对我校的支持、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对陈志标、史利国两位领导的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现代大学制度的外部形式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学校自主办学,即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现代大学制度的内部治理机构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民主管理不仅是现代大学制度内部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必要条件和动力之一。民主管理是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高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大学的民主管理应该是师生员工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直接或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和实践活动。他强调,此次会议有“两个主题”和“一个目的”:“两个主题”分别为理论研讨和干部培训,“一个目的”是通过研讨和培训,来提高教代会代表和各工会委员的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为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冯世勇进一步指出,这次理论研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各级工会高度重视,二是这次研讨会学者多、新人多、论文数量多、质量高,三是所有论文从多层次、多学科、多角度,运用多种理论、参考大量资料,来研究工会教代会制度的相关问题,提升了这一理论研讨的思想高度和文化厚度。最后,他预祝此次会议圆满成功。
史利国在会上致辞,他代表北京市教育工会向我校第七届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暨教代会达标和工会干部培训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的研究方法,是进行决策、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工会理论也是这一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大背景下,工会理论是可以大有所为、深入研讨的,而教育系统则在知识、学识、理论研究能力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法大拥有法律学科优势,更能在工会理论研究上不断开拓创新,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他表示,法大历来高度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获得了突出的成果,这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领导的重视程度高,二是传统和制度好,三是法大拥有一支热情、有能力、有水平、愿意从事工会理论研究的优秀队伍。他提出,本次理论研讨会主要围绕学校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益、教代会制度立法与完善等议题展开,研究前沿、意义深远。针对今年教育部、中华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实施的通知》,他希望我校能够认真组织开展教学工作,为推进工会基层建设、规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李净宣读了《关于授予刑事司法学院等十个部门工会“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的决定》,我校刑事司法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国际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科学技术教学部、后勤系统、科研院所和人文学院获得“模范教职工之家”称号,各位领导和嘉宾为获奖单位代表颁了奖。随后我校工会副主席尹志强宣读了《关于表彰2012年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优秀论文的决定》,各位领导和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了奖 。
获奖论文代表游正林、罗智敏分别作了发言。游正林指出,工会的中心任务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而维权只是手段。罗智敏则围绕工会在高校民主管理中的参与权,从高校工会参与权的法律依据、内容和制度实现等方面做了详细阐述。
陈志标在会上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进行了详尽解读,他指出,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意义重大:一是对教代会制度开创以来30多年的实践进行了总结,凝聚了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民主管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结晶;二是结束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暂行”26年的历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开创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新纪元;三是制定了涵盖包括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代会规定,是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成果;四是对涉及教代会制度的基本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基本形式地位,确立了教代会的基本职权,确立了工会是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为学校开展民主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规保障;五是填补了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没有专门法规的空白,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深入发展。他提出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几点创新之处,包括内容更为系统全面、法律效力更为提高、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组织形式更为灵活、基础地位更为巩固、工作制度更为完善、代表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职责权力更加突出、工会职责更为重要、学校自主权更为扩大。最后,他强调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几点思考: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的认识;二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正确处理做好教代会工作的几个关系;四是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质量;五是全总和全委近期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举措。
至此,我校第七届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暨教代会达标和工会干部培训会圆满结束。
2012年工会教代会理论研讨优秀论文:
一等奖(4名):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法律透视 王顺安
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高校教代会的职能研究 杨 飞
中国工会的中心任务的形成 游正林
论工会在高校民主管理中的参与权 罗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