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
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我院学生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的通知

日期:2013-04-01 00:00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我院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 Bloomington Campus)法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院每年可选派两名学生赴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学习交流半年。

1.学习时间:2012年秋季学期

2.学习内容:交流学生可任选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的LL.M项目课程,选课不超过12个学分,完成的12个学分可申请计入未来在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攻读LL.M或M .C. L.学位的学分。

3.学习费用: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为交流学生免除学费,但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如健康保险、国际国内旅费、食、宿、书籍及其他个人支出,交流学生需继续支付在我校的学费。

4.报名条件:

(1) 学习成绩: 在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习期间各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80分。

(2) 英语水平:

托福和雅思成绩不低于以下标准:

托福成绩:590 (paper)

243(computer)

96(internet)

雅思成绩:6.5

5.申报材料及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院办公室(3号楼225办公室,李老师)。申请材料包括中英文简历、英语语言水平测试成绩单、在校英文成绩单、两张2寸照片以及学生认为有助于申请的其他材料。

预计面试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比较法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