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我院通知要求,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17:00。截止至3月26日8:00,仍有个别同学未按时提交论文。
针对这种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况,我院从既爱护学生又严肃校规院纪的立场出发,经研究做出如下决定:
一、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同学提出严肃批评!学生本人需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对于本次仍打算提交论文的同学,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同意提交并签字确认后,将书面检查和申请一起由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补交论文及办理相关手续。
三、申请人补交学位论文的最终截止日期为3月27日下午16:00整。届时仍不能提交论文及相关申请材料者,一律办理延期毕业手续,院办公室不再接收其论文及组织论文答辩。
四、我院每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提交论文的截止时间:
1. 春季学期:初稿:2月25日,定稿:3月25日;
2. 秋季学期:初稿:9月25日,定稿:10月25日。
上述事项特此通知,望全体同学自觉遵照执行。
比较法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