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学研究院关于2016年度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导师名单的公示
根据法大研字[2016]19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比较法学研究院在院内开展了2016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经2016年6月6日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认定了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名单。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洁琳 丁 强 王志华 王 昶 元 轶 车 虎
龙卫球 田士永 冯 恺 朱伟一 刘承韪 许 兰
杨自然 迟 颖 张 生 张 彤 张学哲 林 林
罗智敏 罗 瑶 岳礼玲 郑永流 赵 宏 郝维华
柳经纬 原 洁 徐 妍 高 祥 黄 河 舒国滢
谢立斌 翟远见 潘 灯 薄燕娜
公示期为6月16日-17日、6月20日-6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材料,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院电子邮箱:ccl_cupl@126.com。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比较法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