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学研究院〔2017〕14号
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2018年夏季毕业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院2018年夏季毕业生预答辩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本人导师的要求制定学位论文写作计划,按时完成论文撰写,及时依照论文进度计划提交各阶段稿件供导师审阅和修改。
二、研究生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承担全面指导责任,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文稿应及时审阅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凡拟申请2018年夏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均应参加冬季学期的预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2016年12月18日(星期一)16:00前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及《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
学位论文纸质版不需打印导师姓名,一式五本;电子版文件应以“学号+论文题目”命名;《评审表》应由导师签字并撰写详细的学术意见。
2、学位论文初稿应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撰写,写作规范、内容充实、篇幅完整。论文的结构应当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基本内容。博士学位论文正文应达到15万字,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应达到3万字。
3、预答辩将于论文提交后一周后进行,具体分组另行通知。预答辩程序依照《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比较法学研究院〔2017〕5号附件+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表.docx
比较法学研究院〔2017〕5号+关于印发《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法大发〔2016〕44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办法的通知.pdf
比较法学研究院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