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德国伯尔基金会博士研究奖学金生,主要研究欧盟及德国民商法、公司法、消费者法。2006年至今任教于比较法学研究院,其间先后赴德国弗赖堡大学、美因茨大学及洪堡大学访学。2012年2月,作为德国奖学金生代表之一,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女士进行会谈。
主要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社会中消费者法与民法的冲突与融合——欧盟法、德国法、中国法比较研究”。
2,主持:教育部归国留学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德社会团体法律形式与内部治理机制比较研究”。
3,主持: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局项目:“欧盟消费者法研究”。
4,主持:中国政法大学项目“比较合同法——欧盟、德国、中国消费者合同法比较研究”。
5,主持: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与德国伯尔基金会合作项目:“社会团体内部治理机制研究”。
6,主持:“欧洲法院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作用——对欧洲法院有关公司法裁决的分析”,“中国-欧盟”欧盟法研究中心项目子课题。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
1,德文专著:《欧盟与德国法上的消费者撤回权制度及其在中国的继受可能》,德国柏林洪堡大学2006年度优秀博士论文,《柏林大学法学文丛》民法系列 第57卷,德国柏林学术出版社,2006年。
2,专著:《欧洲公司法理论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
3,《中德社会团体内部治理机制比较研究》,副主编,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4,《法社会学导论》,莱赛尔 著,合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
论文
1,论文:“欧盟与德国合同法的发展及其对中国消费者合同法的影响”,德文,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自由法律”(Freilaw),2008年第1期。
2,《德国当代私法体系变迁中的消费者法——以欧盟法为背景》,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6期。
3,《欧洲法院在欧洲一体化中的作用——对欧洲法院有关公司法裁决的分析》,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
4,《中国民法法典化中消费者法与民法的体系选择——自欧盟与德国私法现代化角度的考察》,载《比较法在中国》2008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5,《中国社会团体执行层运行机制研究》,载《社会团体内部治理中德比较研究》,2009年,石油工业出版社。
6,《消费者撤回权制度与合同自由原则》,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6期,由人大复印资料和《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论文集转载。
7,《试论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构成与行使要件》,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8,欧洲法院公司法判例系列翻译与评注,《中德私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9,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系列翻译与评注,《中德私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