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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研究院2020年春季学期 延期开学期间导师特别课堂实施方案

日期:2020-02-21 13:16    点击数:    来源: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相关部署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的方案》《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落实比较法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导师特别课堂实施方案。

该方案即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学生返校正常上课结束。开学后,视此次实施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设。

一、 导师特别课堂整体思路

(一) 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停课不停学“的精神,就要准确把握其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停课不停学”不是指单纯意义上的网络上课,也不只是学习课程的学习,而是一种广义的学习。在“抗疫“特殊时期,教师要坚持法学基础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特别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学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学习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同时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二) 落实我院培养方案

根据《比较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比较法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本专业实行导师集体培养和导师个人负责的培养机制,充分发挥本专业导师跨学科、专业的学术结构优势,构建学科交叉、融合、互补和合作的学术团体培养力量,统筹指导硕士生的培养。在培养方式上,我院坚持导师个人全面负责硕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指导,并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的总方针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原则,扎实推进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的全方位培养,本方案把导师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把专业(毕业、学位论文)指导与课程、读书、科研、思想、心理、实习、就业等培养环节相结合,推出“导师特别课堂”。

二、 具体实施办法

(一) “导师特别课堂”形式

在延期开学期间,鼓励导师将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通过利用便捷的网络技术、丰富的网络资源及存储空间,建立“同门”交流平台,如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分享科研及时政资料,鼓励研究生进行“打卡”式阅读,定期进行交流,充分调动起研究生读书、学习、科研、讨论的积极性。

(二) 导师指导应贯穿各个培养环节

1、 科研指导

以网络形式加强对研究生自学和科研的指导,鼓励延期开学期间,导师通过微信、电话、网络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学生的沟通,督促其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加强对其科研指导;

引导学生充分利用教育部推出的线上精品课程,以丰富学生的学习计划,保证质量满足培养需求。

2、 毕业、学位论文指导

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图书馆开通的网上查阅和检索功能,对学生不能在校完成学术论文创作所面临的资源匮乏困境给予指导和帮助;

应届毕业生的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的指导,督促学生按照进度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导师可组织定期召开视频会议,就共性问题进行统一指导;个性问题,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指导,保证论文指导工作在疫情期间有序推进。

3、 毕业生就业

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全员全力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积极关注各类招聘信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上春季校园招聘活动,充分把握“中国政法大学2020届毕业生春季网络双选会“等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指导,积极了解学生就业意愿,关注就业困难学生,及时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引导学生完成职业规划;发挥校友和社会资源,筹措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尤其是就业困难学生;保持与学院的畅通联络,遇到困难、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沟通和上报。

 

(三) 疫情防控阶段,强调导师特殊指导意义

1、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导师应当认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感恩教育。尤其要引导学生正确认清疫情形势,严格遵守政府和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不返京、不返校”,“不信谣、不传谣”,认真做好居家防疫。

2、 心理疏导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疫情形势、网络负面信息、居家防疫压力等诸多方面将对学生心理造成较大冲击。全体导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应主动、及时掌握自己所指导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尤其是对身处疫区的同学,要多加沟通,给予更多的关怀。遇突发情况、严重问题和心理问题学生应当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

3、 疫情防控

导师应积极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在学校发布正式返校通知前,各位导师(含兼职导师)应严格贯彻落实“研究生不返校”的要求,导师要坚决通知研究生不返校,如有研究生提出返校意愿,务必进行劝阻。

三、 奖励机制

延期开学期间,导师通过开设“导师特别课堂“,创新教育教学形式,以期做到标准不降低、学习有秩序、科研不中断、思想有提高,学院将酌情对参与此项特殊课堂教育教学工作的导师予以补贴和奖励。

 

比较法学研究院

2020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