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3月26日(周三)15:00 – 16:00
报到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1001教室
报到时应交验如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应按如下顺序排好):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复试通知书》(考生在我校硕士招生平台缴纳复试费后自行下载打印,3月20日14:00开通)。
3.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点击下载)。
4.《准考证》(考生可凭借网上报名时的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再次下载打印)。
5.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
(1)非应届生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获得内地(祖国大陆)高校学历的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
(3)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交法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5年入学前方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本科的考生:如在我校复试前已获得学历,须按(1)中要求提交学历证明材料。
6.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有考生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1份(应有档案部门加盖的公章)。
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0.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
11.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可选补充材料。
除在资格审查时出示供查外,考生还应将以上材料按要求提交学院。考生需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和学院要求的材料参加复试各环节。
考生完成报到和资格审查后,现场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二、专业课笔试安排
时间:3月26日(周三)18:30 – 20:30
地点:教学图书综合楼1001教室
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提前30分钟到教室准备。
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三、综合面试安排
时间:3月28日(周五)13:30开始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
备考教室:926
中德各方向考生:925教室
中美各方向、国别法方向考生:924教室
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提前30分钟到备考教室926准备,考前统一宣布复试规则。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外国语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单独面试,随机抽取专业课试题和外国语试题,每个考生只能抽取一次试题,不得更换题目。
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补复试。
四、心理健康考查
为完善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心理健康考查,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3月20日14:00开通,报考专业的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方可登录填写),一志愿复试考生需在3月25日14点前完成。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心理测试地址及指南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普通硕士招生系统-心理健康测评”页面说明。
五、录取
比较法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剩余统考招生计划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计划 |
比较法学 0301Z3 |
01比较法学基础理论(中德) 02比较民商法(中德) 03比较公法(中德) 04欧盟法(中德) |
10 |
05比较法学基础理论(中美) 06比较民商法(中美) 07比较公法(中美) |
9 |
08 国别法 |
3 |
比较法学研究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即中德各方向、中美各方向、国别法方向分别进行排序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面试成绩排序。
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等加试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咨询及监督
如有咨询或投诉监督,可通过如下方式与我院联系:
电子邮件:ccl_cupl@126.com
联系电话:010-58908242
联系人:刘老师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upl.edu.cn/index.htm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yjsy.cupl.edu.cn/info/1022/12200.htm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022/12201.htm
比较法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