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消息 > 正文

我院举办新导师培训会,费安玲教授做主题演讲

日期:2021-12-07 11:39      点击数:     来源:

12月7日,比较法学研究院举办线上新导师培训会,中意法与罗马法研究所所长费安玲教授做主题演讲,欧盟法研究所所长张彤教授与会并发言,我院新认定硕士生指导教师及新入职教师参与座谈。会议由比较法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刘铭主持。



座谈会伊始,刘铭主任介绍会议主要背景。此次会议旨在根据学校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升我院研究升导师队伍建设水平,强化导师的育人职责,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首先,费安玲教授通过两个问题展开座谈,征询与会教师关于研究生培养及新教师融入的看法。与会教师就身份转换、个人提升、课程设计、师生交流、论文指导等方面充分交流意见,并提出相应的困惑与问题。费安玲教授结合个人三十余年教学工作经验和培养二百余位研究生的指导经历,围绕“爱、感、思、动”四个关键字,提出教学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四点建议及要求。一是爱工作、爱学生,以热情的态度对待工作,以包容之心对待学生,强调导师应关注学生差异,结合个人特点逐一指导、因材施教;二是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导师肩负学生的信赖,在授业之余应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形成计划的思维,结合学生优势提前规划培养方案,在方式方法上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发掘学生潜力,并寻求可行的实施路径;四是三种“动”相结合,通过教学和指导方面单方的动在思想上引导学生,辅以读书沙龙等活动促进师生互动,最后通过同仁间交流和校级项目等活动实现教师间、教师与学校及行政人员的多方互动。

随后,张彤教授就新教师的定位和角色转换分享经验和建议,她指出新教师的首要任务是适应工作环境和评价机制。一是在科研上平衡热点和传统,尽早确定研究的领域和阵地;二是在教学上贯彻课比天大的理念,明确教学基本功是评价教师的重要标准;三是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创造机会调动自身的学术资源。此外,刘铭主任再次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在学生思政教育、心理状态、论文指导等方面强化责任意识并落实主体责任,并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与辅导员、办公室及学院及时沟通交流。

在学校“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奋力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本次座谈会贯彻教育部、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精神,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主体责任,凝聚共识,积极行动,保障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