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晚,我院邀请意大利卡利亚里大学民法学荣休教授Angelo Luminoso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权利变动规则与物权转让技术:欧洲模式与中国民法典的比较”的讲座。此次讲座是“中意法学论坛”系列讲座的第十五场,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我校海淀校区,由我院教授费安玲担任主持人,我校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我院教授刘文杰和我院副教授迟颖作为与谈人,共同探讨了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则和技术。
Luminoso教授深入分析了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权利变动规则,并与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则进行了对比。他详细分析了欧洲法律体系中的物权转让技术,包括《普鲁士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不同模式,并探讨了这些模式在欧盟层面实现法律规范统一的挑战。Luminoso还讨论了从非所有权人处取得物权的规则,以及中国民法典在处理多个受让人之间冲突时的解决方案。此外,他指出,中国民法典在物权转让模式上的创新,融合了合意主义原则和物权变动的无因性原则,形成了一种既简洁又安全的物权转让机制。Luminoso的发言为理解不同法律体系中物权变动的复杂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与谈环节,刘智慧对中国法律物权变动模式给予了肯定,并强调了中国民事立法在追求公平正义方面的努力。她提出,中国法在契约正义与分配正义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力求实现合理的物权变动模式。刘文杰指出,中国民法典物权变动规则带有鲜明的法律移植色彩,尤其是德国法的影响。他提到,尽管债权形式主义在中国占据主流地位,但对于单一法律行为既发生债权效力又发生物权效力的理论,学界仍有不同看法。迟颖则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认为中国物权变动模式在理论上的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复杂性,她个人更倾向于德国法模式。
本次讲座不仅为参与者提供了深入了解物权变动规则的机会,也促进了中意两国在法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Luminoso教授和与谈人的深入讨论,参与者对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则和技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中国民法典在这一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