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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 促进科研教学上台阶——校领导联系比较法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2-06-15 00:00      点击数:     来源: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我校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校领导联系点和联系党支部工作之际,比较法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于6月13日下午,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召开创先争优系列活动之校领导联系比较法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座谈会。联系校领导、副校长朱勇到会,比较法学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教工党支部党员以及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外教工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比较法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书记王志华教授主持。

本次创先争优活动围绕“科研教学活动中如何发挥共产党员先锋作用”这一主题,与会的教工党员就各自的工作实际及亲身经历,畅谈了自己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认识和体会。同时,列席的党外人士也纷纷发表见解,献计献策,受到了党支部领导和学院领导的肯定与重视。

会上,高祥院长对朱勇副校长莅临指导及对学院工作的一贯支持表示感谢,并肯定了与会人员在座谈中提出的建议及意见。作为党外人士代表,高祥院长希望学院在校党委的关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和集聚党外人士的力量,使每一名教职员工都能爱岗敬业,通过全院的合作努力创先争优,不辜负校领导的期望。

在听取了学院党员教职员工及党外教工代表的发言后,朱勇副校长指出,近年来,我校在全面推进教学科研、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多方面的工作中取得了可喜成绩。比较法学研究院作为我校规模较大的一个科研教学机构,尽管在学科知识结构、人才队伍构成等方面仍有待完善,但取得的发展成绩是很好的。他强调,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学院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先进性作用,团结全院教职员工,高质量完成学校布置的科研教学任务,并使得创先争优机制长效化、制度化。他重点指出,党员教工除应具备强烈的党性意识外,更要在本职工作中具备“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朱勇副校长要求,党员教职员工在具体的教学科研活动中,要优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专业研究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导向,关注社会变化、政治进步与学术发展的同时仍保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他希望学院能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的启动实施(“2011计划”)为契机,积极投入到“2011计划”的项目申请、准备工作之中,为学院争取更多的研究项目与学术平台空间。同时他要求,学院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三十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新举措,提升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为学校的创先争优活动增添光彩。

座谈会前,经讨论及民主评议,与会党员一致通过院教工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决议,接收刘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我党输送了新鲜血液,充实了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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