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比较法学研究院召开2017年第三次院务会。院长高祥主持会议,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芳、副院长鲍增华、林林、谢立斌和院办公室主任颜晶晶出席会议。
一、审议通过《比较法学研究院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实施细则》和《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预答辩暂行办法》(修订稿);
二、决定废止《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规范(试行)、《Citation Examples》和《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位论文形式规范补充规定》三个文件;
三、审议研究院推荐的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人选;
四、审议研究院2016年度院学术论文年度奖励名单;
五、研究相关人事问题;
六、进行理论中心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