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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来汉瑞教授做“《沙利度胺基金会法》第15条第2款第2句的合宪性分析”讲座

日期:2025-05-29 09:37      点击数:     来源:

5月28日晚,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法学院教授来汉瑞(Hendrik Lackner)应邀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沙利度胺基金会法》第15条第2款第2句的合宪性分析”的线上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谢立斌教授主持并担任翻译。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讲师崇文瑞与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宋贝贝担任与谈人。


讲座中,来汉瑞介绍,德国为补偿沙利度胺(又称“反应停”)受害者制定相关法律,其中第15条第2款第2句规定,基于含沙利度胺成分的处方而从他人,尤其是从外国获得收入的,在损害赔偿和反应停养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他表示,此规定引发合宪性争议,有受害者认为法律侵犯其宪法财产权。来汉瑞剖析道,该案首先需要明确《基本法》第14条财产权保护范围,法院最终认定反应停补偿金请求权受宪法财产权保护,但认为该抵扣规定不构成征收,而是属于对财产权内容和限制规定。进一步审查干预的正当性,从目的正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及均衡性四方面考量,法院认为避免重复支付等立法目的正当,措施适当且必要,虽然法律干预了原告的财产权,但考虑到补偿金标准已经提高,即使抵扣以后,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轻微的。最终法院判定该法律条文合宪。莱汉瑞教授指出,本判决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体现了司法谦抑性,尊重立法者,平衡各方利益。


评议环节,崇文瑞和宋贝贝分别就财产权保护范围、比例原则审查、公共利益与财产权的权衡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讲座深入探讨了德国相关法律合宪性,为中德法律学术交流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类似法律问题的解决带来了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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