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教授Riccardo Cardilli与Roberta Marini应邀在海淀校区为我院师生开展题为“债与契约:从法学家智慧到法典化实践”的讲座。讲座由我院教授费安玲主持,我院教授刘文杰和副教授李琳担任与谈人。

Cardilli带领听众追溯罗马法传统,指出合意作为协商性渊源的核心概念,与合同的关系可追溯至万民法,《拿破仑法典》第1101条延续了这一传统。他分析道,从词源学看,合同源自“拉到一处”的意象,强调结合差异创造新法律现实;协议体现多方汇聚的动态;合意侧重心理层面的共同判断。Cardilli表示,契约之债作为罗马法重要创新,将各方立场整合为法律义务;制度层面,罗马法通过万民法框架下的诚信原则平衡形式契约的严苛性,在程式诉讼中建立“交付 - 作为”的二元给付体系;术语praestare已涵盖现代法中的担保与违约责任概念,体现罗马法兼顾形式严谨性与实质正义的立法智慧。

Marini详细介绍了罗马法契约体系,揭示债的渊源与缔约形式的独特分类。她指出,古罗马合同法以缔约形式为标准,将契约之债划分为要物、言辞、书面和合意四种类型。Marini介绍道,穆齐通过种属逻辑确立合意设立与消灭契约之债的理论,拉贝奥将契约限定为产生对待之债的法律行为,对后世影响深远;此外,罗马法传统中的合同制度呈现范式转换与非连续性特征。Marini表示,现代私法虽继承罗马法术语,但内涵已发生实质性变迁,当前合意理论的教条化倾向与罗马法制度设计存在本质差异,反映了法律传统与现代需求的张力。

讲座最后,刘文杰与李琳分享了各自见解,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