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第四场 “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9-09-13      点击量:

9月12日,由我院欧盟法研究所举办的“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B209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也是我院“比较法传承与发展”暨建院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受到我院的大力支持和资助。

2018年1月,我院欧盟法研究所所长张彤教授主持申请的、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和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共同创设的“中德合作科研项目”成功获批。该项目旨在与德方合作伙伴柏林洪堡大学Reinhard Singer教授领导的研究团队共同开展题为“数字经济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究,本次研讨会即为项目的重要活动之一。

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慕尼黑大学、奥格斯堡大学、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以及国内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高校和德国驻北京机构等近40位学者和专家参加。

张彤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介绍了项目申请的背景和项目的执行情况。院长解志勇教授代表我院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我院建院十年来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成绩,并对我院建设“双一流”、继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新的设想和期望。德方项目负责人Reinhard Singer教授对项目的成功申请和执行表达祝贺,并对未来双方继续开展合作表达良好祝愿。中德法学院德方副院长Clemens Richter博士也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达了祝贺。

会议分为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主持。 Reinhard Singer教授和张彤教授分别就通过数字平台实施消费者权利的问题和互联网平台刷单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演讲。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双根副教授,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娄宇副教授,以及德国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GIZ)法律顾问Enno Ruppert博士做了点评。

第二单元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主持。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Beate Gsell教授就欧盟新《数字内容提供合同指令》的颁布与转化,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Axel Metzger教授就欧盟新数字内容提供/服务指令中的数据可否作为商品的问题,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金晶副教授就智能合约的争议问题做了报告,随后,我院丁强副教授和张学哲副教授进行了点评与提问。

第三单元由我校教务处王强副处长主持。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Thomas Möllers教授欧洲消费者和资本市场法实施的利与弊,同济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就大数据时代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我院张学哲副教授就证券法改革后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民商经济法学院外事办公室主任颜晶晶博士基于中德互联网广告屏蔽案例的比较,就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中的消费者保护问题做了报告。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刘旭研究员、我院中德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黄河博士以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丁皖婧博士进行了与谈。

第四单元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高旭军教授主持。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法学院Esther Arroyo Amayuelas教授就数字时代的欧盟电子商务指令更新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大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副教授就我国《电子商务法交易》的立法与展望,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王伟伟博士就域名转让合同的履行,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桂德从中国、德国与欧盟的比较法视角就数字商品的再转让问题做了报告。随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李文涛副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王萍博士、北京工商大学袁鹏博士以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项目助理吴磊先生进行了提问与讨论。

本次国际研讨会聚焦欧盟新出台的数字内容合同指令、互联网金融中的消费者保护、互联网交易中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以及中欧智能合约等热点法律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在与会嘉宾热烈的掌声中,本次研讨会圆满落幕。

 

(供稿:欧盟法研究所、中欧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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